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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市小区住宅改民宿 应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
时间:2018-09-20 来源:成都写字楼网 作者:
封面新闻记者张想玲 9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成都市民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成都市旅游局官网挂出,9月17日至20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民宿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建筑总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城市小区住宅改民宿,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后,可放宽市场准入。 城市小区住宅改民宿 应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 什么样的场所才可以开办民宿?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民宿,是指利用自有产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或者其他民用建筑开办的,由主人参与接待,为消费者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接待服务设施。单栋房屋客房…

 封面新闻记者 张想玲

  9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成都市民宿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在成都市旅游局官网挂出,9 月 17 日至 20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民宿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 14 个标准间(或单间),建筑层数不超过 4 层,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800 平方米。城市小区住宅改民宿,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后,可放宽市场准入。

  城市小区住宅改民宿

  应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

  什么样的场所才可以开办民宿?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民宿,是指利用自有产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或者其他民用建筑开办的,由主人参与接待,为消费者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接待服务设施。  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 14 个标准间(或单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 层,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800 平方米。超过上述规模的住宿服务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旅馆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备受关注的城市民宿如何管理?办法提出,有条件的城市小区业主将住宅改变为民宿经营性用房,按照《物权法》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可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此外,办法鼓励民宿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建设,突出特色、培育品牌,对达到相关条件的民宿,应当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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