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放开我市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通告》称,为进一步满足居民群众生活需求,疫情防控等级下调后,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相关工作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和《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进入住宅小区的装饰装修人员,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于社区、小区出入管理的要求执行。
此前的6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曾发布《关于当前疫情期间加强我市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告》,明确当前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至二级下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如何开展问题,保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同时,兼顾解决居民家庭实际生活需要。
在住宅小区开展室内装饰装修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至二级下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有关规定。
在疫情风险等级降低和中考结束前,确有需要开展室内装饰装修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开工前,要征得所在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同意,并采取适当措施降噪降尘或进行无噪音项目施工,避免干扰学生居家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