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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潜规则揭秘:购房合同交房条款有猫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业内人士认为,通知中的许多措施击中了楼市中的一些“潜规则”。
通知要求,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北京中原房地产三级市场研究部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各种排号或是变相排号被取消,将直接减少开发商人为捂盘或是相机涨价的空间。
通知要求,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浩华置业集团董事长张建新告诉记者,以栋为单位将明显增加在售房源的数量,减少开发商单个项目的总销售时间,并减少开发商涨价的机会。
通知要求,商品住房要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
张大伟表示,一手房从认购协议签订到实际拿到房产证一般需要一年以上,很多炒房客正是利用这段时间炒卖期房。一旦实行购房实名制,炒房者只能在拿到房屋产权证后才能更改过户,一手房交易变成了二手房交易,炒房者须缴纳更多的税费。据新华社
(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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