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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于资金压力,以及投机性,商业地产开发商对大规模集中商业的开发,往往抱着多重目标,这些目标一般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规划中尽可能地加大商业面积、高价出售尽可能多的商业比例、为了后期开发或拿地而要顾及到商业的存活性。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或者兼得也不是此方式一时而成。但是开发商的短期性和逐利性却一直要求鱼和熊掌兼得,并且是在不愿意参与后期运营前提下的短、平、快的兼得。这是一个莫大的驳论。
大家似乎有个普遍的共识,商业物业的价值大于办公、住宅等的价值。其实商业物业的价值并不大,考虑到风险性,商业的价值其实是在一个很大的区间内波动的,有高峰,也有低谷。在不考虑市场支撑的基础下,开发的商业物业,其的价值几乎不存在。并且,存在层差、临街等硬性约束下,商业的价值一直在递减。
对于一味加大的商业体量,不但价值在递减,价格也是递减的。商业物业的价格可以低于办公,低于住宅,甚至一文不值。
一味的加大体量,一味的出售,一味的抬高价格,其带来的恶劣后果太多了,规划和定位的无法落地,主力店的作用被忽视、比例被压减,招商的无法正常进行,最后的结果是项目经营的失败,乃至后期开发的停滞。
商业地产,本来就不是一个暴利的房地产行业,或许,更像零售业,是一个提供现金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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